有義務房屋

  • 《藝居—家的進行式》臺北社會住宅公共藝術
  • 2020

《有義務房屋》是一個虛構事件的計畫,借用常識裡房屋買賣仲介公司的社會形象,挑起人們對於社會住宅/私有住宅的認知矛盾;一邊是私有價值的膨脹,另一邊是循環價值的分配,進而觸動人們長久以來對於價值應該如何分配所產生的焦慮,促使人們思考社會住宅在社會改造過程所代表的意義,把人們對於「家」、「居所」的觀念從塑造美好未來的房仲廣告中解放,讓它更趨近於社會現實裡的真實樣貌。

臺灣的社會住宅提供給真正弱勢的佔比只有40%,且還必須透過抽籤來決定,這個荒謬現象的背後有著複雜的結構性問題。《有義務房屋》原初成立的概念是要用「人頭」的方式參與社宅抽籤,收集並取得入住權,再私下將權利轉讓予真正的社會弱勢,以仲介的角色來彌補公辦資源分配下的不公平。